晚上六點,前夫哥一通電話都沒有。
他說今年也要去岡山、廣島買牡蠣,跟去年一樣,回程帶過來緣緣堂,順便簽火災保險的保單。是的,我大阪市內的房子,租給了前夫哥。
人生真的很有趣,婚後我們一起買的房,離婚後我帶著季含光自力更生,供房貸、養家,沒拿過他一毛錢。沒想到,二十七年後,他租下當年我們一起買的房子,還幫我裝修,煥然一新。
我這位前夫哥,跟第三任老婆奮鬥十六年後,在大阪郊區蓋了房,新房沒住滿一年,便跟老婆離婚,搬到公司附近的出租屋。他的八字,應該不適合買房。這話說得客氣了,應該說,他的八字跟房子八字不合,見一次離一次,比相親還慘。
等到工作告一段落,我撥了一通電話過去。
「喂……」聲音明顯像是在睡覺,還帶著鼻音。
「你可以說話嗎?」我問。心想這聲音聽起來不太妙。
「嗯。」
「幾點到?」
「不好意思,我發燒到39.2度,睡了一整天。」
「這麼燒!沒事吧?」我嚇了一跳。39.2度耶,這已經不是普通感冒了。
「我泡了兩次澡,出了汗,應該好很多了。」
我聽了心裡暗笑。泡澡?這什麼昭和時期的退燒法?現在講的生理退燒,是補充水分、降低環境溫度,並用冰袋敷在頸部、腋下與鼠蹊等大動脈處,讓血液降溫循環,全身自然退燒。但我沒說破,只說:
「那今天就喝水、睡覺吧!」
「不好意思喔。」他又道歉了。
「房租保險公司的文件期限,還有兩、三週。只是火災保險必須在明天辦好手續。你行嗎?」
「明天?可以,我明天有工作,如果有時間就過去找妳。」
我一聽就知道不行。發燒39.2度還要工作?這是要燒壞腦子嗎?
「那倒不必了,你會用QR碼吧!?」
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。「啊!我不知道耶!我是昭和時期的男人。」
我聽了差點笑出來。昭和時期的男人。這話說得理直氣壯,彷彿不會用QR碼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似的。這年頭連七十歲的阿公都會用QR碼了,他才五十歲,居然跟我說他是昭和時期的男人?
其實保險公司早就把保單備好了,只需要他上網簽個字就行。一般火災保險分兩部分,一部分是房客自己的,另一部分是房東的。有趣的是,我身為房東的那部分,保險人依然是二十多年前前夫哥的名字。
還記得二十年前,剛從建商落魄、轉行做裝潢公司的赤木社長,曾經建議我把保險人的名字改成我自己。但我沒那麼做。當時只覺得麻煩,反正房子是我在供,名字寫誰的,並沒有差。沒想到多年後,保險人本人,又住回了這間房子。
「那……那你平常買單...怎麼付?」我忍不住問。
「現金啊。」他理直氣壯。
好吧。我投降。跟一個發燒 39.2 度還在泡澡退燒的昭和男人,我還能說什麼?
掛了電話,我走到緣側上,看著窗外的夜色,忍不住笑了。
那間房子啊,真是見證了我們這段荒唐的姻緣。要說它是什麼,大概就是一齣連續劇吧,而且是那種演了二十七年還沒完結的肥皂劇。
當年結婚時,我們一起買下那間房。當時日本泡沫經濟剛破,房價雖然跌了,但對兩個年輕人來說,依然是筆不小的負擔。我記得簽約那天,我們站在空蕩蕩的房間裡,陽光從窗戶斜斜照進來,在地板上投下一片金黃。那時候我想,這就是我們的家了。多美好的畫面啊,配上BGM簡直可以拍偶像劇。
誰知道兩年後分居、離婚,他搬走,留下我跟季含光。那時候季含光還小,什麼都不懂,只知道爸爸不見了。我一個人扛著房貸,扛著生活,扛著一個孩子的成長。沒跟他拿過一毛錢,也沒想過要拿。我就是那種個性,既然決定離婚,就乾乾淨淨,各過各的。偶像劇的BGM瞬間變成了勵志片的配樂,還是那種很悲壯的,最好再配上慢動作和淚光。
如今回想,八字身強,日支財星為用,隱藏偏官,才讓我做了這樣的選擇。當年我媽說我太衝動,「妳放棄這麼認真負責的好老公,以後一定會後悔!」
我還理直氣壯地頂嘴:「難不成為了二十年後的悔恨,要浪費我二十年光陰嗎?反正都是悔,我寧可悔在離婚,也不要悔在沒離!」
我媽被我氣得說不出話。
二十年後,我不斷捫心自問:「我後悔了嗎?」笑著搖頭,「沒有。」
之後每一年,我都會問自己:「後悔了嗎?」
「沒有。」這個答案一直持續到,我們又相聚。
離婚後,我們平時幾乎不聯絡。畢竟,他的每一任老婆,都非常忌憚我。我可不想當前夫的小三,這種劇本太爛了,連配角都算不上。
直到前年,前夫哥突然跟我說,他又要離婚了。
我當時愣了一下。「你不是剛在郊區蓋了新房嗎?」
他苦笑,「是呀!」
「又離?」我脫口而出。這已經是他第三次離婚了。
「嗯。」他低著頭說,「房子給她了。我搬出來,暫時住在酒店。可不可以請柏原先生幫我找房子?我想用公司名義買房,以後留給我們的兒子。」
我一聽就知道不妙。「買房得看緣分,你別這麼隨便亂買呀!」我說,「你先租房,好好想清楚。買房這種事,對你來說,真的不是什麼好主意。」
他大概也知道自己的買房史有多慘烈,乖乖聽話了。
就這樣,他在公司附近租房住了一年。日子過得平平靜靜,沒出什麼大事,我都以為他終於開竅了。結果年底,他突然跟我說想租我們當初那個家。
「可以啊。」我說,「但要簽正式合約,走保險公司。」
他點頭,「應該的。」
於是就這樣,二十七年後,他又住回那間房子。只不過這次,他是房客,我是房東。人生真是諷刺,當年我們一起買的房,現在他要付租金才能住。我有時候在想,這算不算是某種報應?還是某種輪迴?
很多人大概會覺得我多此一舉。前夫哥又不是外人,簽什麼合約,走什麼保險公司?直接收租金不就好了?
但我不這麼想。做人,不可因小失大。
這房租保險,申請費是一個月房租,每年更新費一萬日圓。這筆錢是我自己支付的。看起來好像不划算,為什麼要為房客的租金加保?
我只能說,我不想討債,追討房租,也是討債。加上,我批過自己的八字啊。
下一個大運,不動產會陸陸續續給我帶來麻煩。現在就是種因期間,每一步都要走得謹慎。如果現在為了省這點小錢,不走保險公司,萬一將來出事,那才是真正的麻煩。
房客欠租怎麼辦?欠租加跑路怎麼辦?這些都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。走保險公司,就是三思裡的一個思維,給自己留一條後路。即便對方是前夫,即便我們認識了三十多年,該有的規矩還是要有。
很多人把三思誤以為是深思熟慮,其實不是。三思,從來不是想久一點、想痛苦一點,而是準備三個方案。
第一個方案,是事情照理想走;
第二個方案,是事情不如預期,但還能補救;
第三個方案,是最壞的情況來臨時,你要怎麼全身而退。
更何況,我懷疑他的八字,不動產運勢奇差無比。跟第一任老婆離婚,分了房子。跟第二任老婆的不動產故事更精彩,最後還欠了一身債。跟第三任老婆,好不容易在郊區蓋了新房,結果新房沒住滿一年,又離婚了,房子又給了老婆。
這些年來,經常有人來問我,「老師,我適不適合買房?」
確實有些八字不適合。我見過太多案例了,每個都讓我哭笑不得。
有個客戶,租房時期老是因為房東的緣故被迫搬家。不是房東要賣房,就是房東要漲租,再不然就是房東突然說要收回自住。她跟我訴苦,「老師,我搬了十七次家,每次都是房東的問題!」
十七次!我聽了都替她累。光是搬家費,就是一筆不小的損財。更別說每次搬家都要重新適應環境,重新認識鄰居,重新找附近的超市和郵局。她說,「老師,我真的受夠了,我想買房。我要一個穩定的家!」
我看了她的八字,搖搖頭。「再等等。」
「為什麼?」她很不解,「頭期款我都湊到了。我爸媽也答應幫忙。」
「妳的不動產運還沒到。」我說。
她不信。她說,「老師,我都搬了十七次家了,還能出什麼事?我就是要買房,我受夠了!」
我只能嘆氣。八字這種東西,你信也好,不信也好,它就在那裡。你可以無視它,但它不會無視你。
結果呢?
她簽了約,付了訂金。父母說好了會拿錢出來,結果臨門一腳,父母也拿不出來。原來她爸爸投資失利,手頭緊。訂金就這樣硬生生被吃掉了。
她哭著來找我,「老師,妳說對了。我不該不聽妳的。」
我能說什麼?只能拍拍她的肩膀,遞張衛生紙。八字這種東西,不是迷信。
幾千年來,無數人的命運軌跡,歸納出來的規律。你可以不信,但規律就在那裡,像地心引力一樣,不會因為你不信就消失。
還有一種八字,像前夫哥這樣,買房就離婚。
有對夫妻,結婚十年感情一直很好,從來不吵架。買房後,為了裝潢吵得天翻地覆。老婆要北歐風,老公要工業風;老婆要木地板,老公要磁磚;老婆要開放式廚房,老公說油煙會跑出來。吵到最後,房子裝修好了,人也離婚了。
還有對夫妻,買房後經濟壓力太大,兩個人每天為錢吵架。老婆還為了扛房貸開始工作,也因此妻夫兩人為了誰做家務吵更兇,老婆說,「都是你要買這麼貴的房!」老公說,「不是妳說要買在市中心,才有價值嗎?」吵到最後,房子賣了,婚也離了。
雖然,離婚不見得是壞事。至少現在,前夫哥事業有成,是個準時付房租的好房客——這比當年當老公時好多了。
二十七年後的相聚,這樣的劇本,我很滿意。
他的八字,買房就離婚,買一次離一次,三次了。我有時候在想,如果當年我們不買房,會不會還在一起?
不過想想也沒意義。該來的總會來,只是早晚的問題。 現在這樣挺好的。他租房,我收租,誰也不離婚。
唯一的問題是,今天我得教一個昭和時期的男人用QR碼。想想就頭痛。
會員晚上記得造訪六十秒,我可能會寫關於不動產的八字資訊...應該會寫吧!@@
留言